近日,市住建局、财政局、民政局联合下发《泰州市区2020年度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范围及标准》。根据文件精神,2020年度市区住房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租金补贴实现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全覆盖。
如何调整?
调整一:租金补贴提标扩面
根据新标准,租金补贴的保障范围为市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何为市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新标准是这样界定的:取得市区城镇户籍满1年,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家庭人均月收入2000元(含)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其中离异家庭离异须满3年)和取得市区城镇户籍满1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位于2000元(不含)至3200元(含)之间的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其中离异家庭离异须满3年)。与去年相比,新标准有两个变化:一是低收入家庭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今年是2000元(含)以下,去年是1850元以下;二是把家庭人均月收入位于2000元(不含)至3200元(含)之间的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纳入了保障范围。
新标准推行后,按照最高保障面积计算,低保、特困职工家庭每月能获得840元租金补贴;低收入家庭每月能获得720元租金补贴;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每月能获得480元租金补贴。
调整二:公租房保障标准提高
根据新标准,公租房的保障范围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低保、特困家庭和人均月收入3200元以下的城市中低收入无房家庭(离异家庭须满3年,市区外迁入户口须满1年)、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而去年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线是3000元。
为什么调整?
原因一:收入准入线提高
根据要求,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应根据上年度市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来划定,其中:低收入线比例为50%,中低收入线为80%。2019年,市区城镇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21元,经测算,将市区2020年住房保障低收入线调整为2000元每人每月,中等偏下收入线调整为3200元每人每月。
原因二:加大保障力度
为更好地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满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多元化的住房需求,2020年起,将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纳入市区租金补贴保障范围,保障家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保障方式。
何时受理申请?
租金补贴保障:
申请受理时间:2020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18日。凡符合市区租金补贴保障条件的家庭,均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家庭成员户籍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和居住状况证明等材料。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受理申请时间:2020年8月19日至2020年9月3日。凡符合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可在受理期内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家庭成员户籍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和居住状况证明等材料。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向用工单位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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