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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要注意什么

2020-10-22 09:58:34 点击 评论

       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要注意:1、权利义务要对等。2、内容一定要清晰详实。3、价格必须标注清楚。4、预缴费用不是必须。

  1、权利义务要对等。商品房认购书中要体现出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即签订合同自愿平等,双方约定义务,明确权利,义务和权利都是为了达成合同而确立,权利义务两者缺一不可,对等出现。注意在认购书合同中加上对开发商的限制条款。

  2、内容一定要清晰详实。认购书中一定要体现房屋的基本信息,比如地址面积,交房日期等等,认购书中应该都有显示,并且认购书中应该有商品房预售证证明开发商有预售资质,如果没有这些信息让购房者付定金,都是为了骗钱。

  3、价格必须标注清楚。如果认购书抗涉及到了优惠或者价格,那么切忌优惠、折扣、均价这种模棱两可的字眼,一定要具体的数字的金额,针对自己购买的房子的,以免到时候解释权归开发商,吃哑巴亏。

  4、预缴费用不是必须。有很多的开发商为了提高成交率,都会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让购房者预缴认购金,定金等,但是认购金不是法律规定的必须,只是房产界的一种惯用手段,所以也不是一定要交。只要签订清楚合同就行。

  房屋认购书一定要签订清楚,避免在正式交易的时候开发商钻空子,导致房屋信息或者价格与看房时不一样,徒增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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