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首页 新房资讯 楼市分析 土地成交 楼盘活动 公告栏 楼市月报 记者观察 精选专题 装修攻略 装修资讯 装修公司 建材家居

房屋继承很简单?那是你不知道继承这几大误区!

2020-03-03 16:31:11 来源:吉屋网 点击 评论

从古至今,房屋继承始终是个热门话题。由房屋继承所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毕竟现在的房子是越来越值钱了。不过,有许多人对房屋继承存在以下6大误区,尤其是最后一个。


1、同居多年就有配偶继承权

否。对于同居多年而没有登记结婚的,除认定为事实婚姻外,并没有另一方的房产继承权,不过可适当分得遗产。


2、继子女与养子女具有一样的房产继承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另外,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抚养较多的,除可继承养父母遗产外,还可继承生父母的部分遗产。


3、婚后买房,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不属于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法定另有规定及当事人能证明为个人财产。”


房子2.jpg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若无特殊约定,遗留的房产应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且无论夫妻共同使用多久,其财产的性质都不会改变。

5、家长去世,未出生胎儿无继承权

否。因为虽然胎儿还没有出生,可是已经有生命存在了,因此,未出生胎儿在家长去世后仍享有继承权,所以在分割遗产时要为孩子保留份额。法律上是这样规定的,“胎儿为死体,原预留份失去意义,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胎儿出生为活体,但没多久就死了,原预留份已转化为该婴儿的财产,依照法定继承归其母亲一人;胎儿为活体,原预留份属于该婴儿。在满18周岁前,由其母亲代为监护保管。”


6、夫妻共有房产,一方死亡,不必过户就归生存者一人所有

虽然从法律上来说,房产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可是,这并不代表着一方死亡之后,该房屋就会自动地归为你自己一个人所有。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共有房产,当一方死亡时,生存者必须通过继承、过户手续后才能登记为一人。


用微信扫一扫,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热门楼盘